8/28/2005

小心牙周病

■衛生署新竹醫院供稿

一位47歲男性因牙齦腫脹、疼痛至行政院衛生署新竹醫院牙科門診就醫,該患者表示半年來他的牙齦經常反覆腫脹、疼痛,一痛他便自行到藥局買抗生素吃,一吃不痛了便以為好了,但過一陣子又痛起來,如此反覆使用抗生素治療。經診斷後醫師表示該患者罹患的是牙周病。

楊智仁醫師表示:臨床上很多病人會問到牙周病是不是可以吃藥治療?因許多患者認為很多疾病藉著藥物的控制都可以改善,甚至痊癒,牙周病既是一種疾病,想當然爾,也可如法炮製,所以當他們一有牙齦腫脹、化膿的症狀時,都會自行服藥,服藥後不痛就以為是好了而不去就醫。雖可得一時症狀之緩解,但最後牙周組織愈破壞愈嚴重,終於難逃被拔掉的命運。

從牙周病的本質來看,它屬於菌斑引發的感染性疾病,吃消炎藥或抗菌的藥物會使症狀改善或緩解,但這僅是治標而不是治本,牙周組織的破壞,不會因為吃了抗菌消炎藥物而消失,所以仍必須依靠牙周病醫師的診斷與牙周病專用器械,刮除造成牙周病最大元兇---牙菌斑,並處理病損組織以控制感染。

一般牙周病的治療可分為三個階段,第一階段約須二至三週的時程,每週治療二次,第二階段則是進行評估,看看是否需要施以手術,若無須施以手術,則可直接進入第三階段,即每三個月至六個月的定期追蹤。在施行治療的過程中視病人的情況,醫師會合併使用藥物的治療,但這僅是輔助改善病人的症狀,促進癒合,而非絕對必須要使用的。所以楊醫師建議一旦有牙齦腫脹化膿等牙周病的症狀,千萬不要只自行服藥緩解症狀,而不去就醫以免日後悔莫及。

1 Comments:

Anonymous 牙周病 said...

不錯的blog, 加油!


牙周病

3:53 上午 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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